北京市朝阳区道路养护中心
日期:2018-09-07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道路养护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绩效评价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道路养护中心为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对区属道路进行日常管理及养护维修,并负责朝阳区内的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监管维护、防汛抢险、区属桥梁维修和一些应急抢险任务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朝阳区道路养护中心,1个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5,917.3798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712.458859万元,用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04.921030万元。在 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1,830.9420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8.34%;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2,315.7882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7%;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65.7285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29%。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457.252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04400万元,占 支出合计的0.52%;项目支出25,324.4477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48%;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7年结余分配159.1290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0.998647万元。
与2016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2,240.556036万元,减幅8.31%,本年支出减少1,296.756790万元,减幅 4.85% 。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5.3459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2.804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5%;城乡社区支出3,502.5415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132.804400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132.8044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2、“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3,502.541520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17年度决算3,441.90000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养护(案件及自查维护)、CBD区域内道路养护、奥林匹克公园内道路养护、防汛抢险、道路挖掘修复、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监管维护、黑庄户道班租金等项目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60.64152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道班相关工作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72.5126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9,372.5126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19,372.512623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19,372.512623万元,主要用于区属道路养护维修、区属桥梁维护、交通疏堵改造及断堵头路整治工程等项目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2.8044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 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下达数 0.000000万元持平。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 0.000000万元持平。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 0.00000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 2017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持平。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 0.00000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持平。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道路养护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29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9.29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9,526.815316万元,其中:汽车132辆,3,322.673154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368.546317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1台(套),10,295.08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道路养护中心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20672.00万元。
区属道路养护维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我中心受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养护维修大修道路11条,道路面积205035.7平米;步道面积71145.5平米。养护维修中小修道路79条。道路面积211181.40平米;步道面积79484.16平米。项目开工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及生产技能培训,并进行岗前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人员严格做到持证上岗;对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检修,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与管理,并对上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与确认。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根据年初的季度施工计划安排施工,现已全部完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管理。通过每年的养护维修,保证了全区内道路完好率,缓解区域交通压力,改善道路出行条件,改善周边环境,方便百姓出行。
道路挖掘修复项目根据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配合管线单位完成后续手续,在管线单位在取得“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核准证书”后进行道路管线施工。区道路养护中心对挖掘施工进行监管,并根据掘路施工方的施工进度,按照道路挖掘修复标准,及时修复掘路坑槽,保障道路安全出行。共修复道路掘路86条,修复掘路沥青面积23404.73平米,步道7088.97平米,铣刨加铺沥青面层55518.30平米。工程开工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及生产技能培训,并进行岗前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人员严格做到持证上岗;对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检修,确保施工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道路养护中心管理组对实施项目巡查监管,质检组对实施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监理单位对区道路养护中心养护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与管理,并对区道路养护中心上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与确认。现此项目已完工,提高了管线运行能力,保障道路及时修复,市民安全出行。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